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财经行为,明确财务管理职责和权限,加强财务管理,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促进学校快速发展,根据国家《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单位。
第三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以及学校、各单位和职工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合理编制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增收节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并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充分有效地利用学校各项资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五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内容:内部财务管理体制、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学校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余及其分配管理、资金和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财务监督、内部财务清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