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编制支出预算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支出预算是学校事业发展规模和方向的体现,“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就是要体现出预算年度学校整体的事业目标,重点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发展的需要。
(一)要正确处理好“维持”和“发展”的问题。在确保基本人员经费开支和必须的正常运行开支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事业发展支出,突出教学、科研的中心支出。
(二)设备购置和项目支出安排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逐年解决。
(三)对自筹基本建设支出要坚持审慎原则。基本建设项目的确立,必须结合学校财力,充分论证,经学校党委会审定方可立项。
(四)学校支出预算中要保留一定的机动费。
第十条 编制预算的具体要求:
(一)强化预算意识,增强预算约束力。
(二)各部门要将预算细化,根据预算经费,安排年度工作和任务,不能突破预算;不得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的用途。
(三)预算经费在年内没有按计划使用部分,要查明原因;项目预算经费在年内没有使用完的,全部予以收回,若需继续使用,重新纳入下一年度的预算。
(四)对于年底之前进行突击用钱的各种业务予以严格审查。
(五)加强预算经费的归口管理原则,相关职能部门会同财务处加强对各类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