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通知》的要求,我校将办理教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从2017年1月1日起,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取资金将全部转入联名卡,不再受理提取资金转入缴存单位存款账户业务。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中国银行西安鼓楼支行联合面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发放的联名卡,该卡集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提取、还贷以及个人储蓄、结算和消费等功能于一身的多功能IC借记卡。该卡免收年费、工本费、小额账户管理费及ATM机取款每月免前三笔手续费。现将办理公积金联名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联名卡办理采取单位统一集体办理的形式。
2、只办理在职正常缴存人员,证件种类只能为身份证。
3、身份证复印件必须为18位,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不能使用扫描件或传真件。
4、各单位需填写批量开卡授权书(教职工签字确认)、批量开卡客户信息(注意身份证有效期)。
各部门、各学院请指派专人统一收集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和电子版,请于11月15日之前交至财务处。
特此通知。
联系人:董科 联系电话:029-84255712
财务处
2016-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