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10-27
一、计划财务处是学校一级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制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与财会监督体系,防范财务风险。
(二)编制学校年度财务预算与决算报告,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开展经济核算,编报各类财务报表与统计报表,管理会计档案;规范收费、票据与税收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统筹学校资金调度,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保障事业发展资金需求;负责固定资产财务核算与处置相关财务手续,强化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负责财务信息化建设与系统运维,保障财务信息安全。
(四)负责教职工工资津贴、离退休人员待遇及学生奖助金核发,开展社会保险、个税等核算及代扣代缴业务。
(五)对接财政、税务、审计、银行及教育主管部门,指导监管二级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工作。
(六)承担学校财经工作委员会日常事务。
(七)完成学校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投标管理中心是学校管理采购与招标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招投标法及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修订完善学校采购与招标的相关制度、实施办法及工作流程。
(二)负责学校储备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确定学校集中采购项目的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组织开展全校采购与招标工作,归集、整理、存档采购与招标资料;参与项目合同审核与备案管理,监督项目合同履约过程。
(三)负责招投标信息平台建设与运维,建设并完善校内评审专家库。
(四)负责招标代理机构的遴选、管理与监督,指导校内各部门开展零星采购工作。
(五)落实学校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工作。
(六)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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