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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购买单位出售的公房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12-01

一、 学校向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项目备案。

  办理备案需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供以下资料:

 (一)公积金贷款项目申报审批表

 (二)个人住房贷款项目担保意向

 (三)事业法人证书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

 (五)税务登记证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七)国有土地使用证

 (八)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九)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十一)房改批复

 (十二)建设工程规划总平面图(建设工程审核章、人民防空办公室图章、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章、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图章)

 (十三)(预)测量报告

二、备案完成后,学校联系经办银行集中与借款申请人办理签约等手续。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借款人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合法的购房合同、协议原件

 (四)购房首付款凭证及复印件

 (五)借款人具有稳定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的证明

 (六)借款人及配偶印章

 (七)中心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三、经办银行提交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审核、担保及放贷手续。

 经办银行初审后将贷款资料提交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中心审批完成,由担保公司办理抵押登记后,经办银行向中心提交放款申请,中心依据申请划拨资金,经办银行将收到的资金划转至学校账户,由学校与借款人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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