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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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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作者:   时间:2013-09-10   点击数:

一、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定义为“个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所得税”。

二、新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具体如下:

2011年我国将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上调至3500元,个税计算公式:

个税=[(工资-三险一金-起征点)*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应纳税额=工资-三险一金-起征点。

1、工资:即初始收入(合同上所写的收入);

2、三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3、起征点:自2011年起,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上调至3500元;

4、税率:由3%上涨到45%,有7个等级,分别与7个不同区间的应纳税额对应;

5、速算扣除数:由0上涨到13505,也有7个等级,与不同税率相对应。

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对应以下税率及速算扣除数: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1500元的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

45

13505

三、举例说明:

某员工(非外籍)9月税前收入6500元,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合计1000元,则应纳税所得额=6500元-1000元-3500元=2000元,对应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105,该员工9月份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2000元*10%-105元=95元,因此,该员工9月净收入=6500元-1000元-95=5405元。

年终奖计算方法

年终奖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即年终奖的总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例就年终奖的计算方法

计算方法:(一)如果,发放奖金当月的工资超过3500,那么先将员工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税法规定的适合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然后按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即年终奖的总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例:张先生年终奖金是24000元,而且当月工资为3600元,我们先算税率24000÷12=2000元,那么对应税率表应该是10%的税率和105的速算扣除数。

按照公式:应纳税额=24000*10%-105=2295元

(二)如果,如果,发放奖金当月的工资低于3500,那么我们要先用奖金把工资补到3500,再用剩下的奖金来计算。

举例:王女士年终奖19100元,发放当月的工资是3400元。那么我们就要从19100元的奖金里面拿100元来把工资补足3500元。剩下的19000元来计算年终奖个人所得税。19000÷12=1583.3元,对应税率表,税率为10%和速算扣除数为105元。

年终奖个税应缴纳:19000*10%-105=17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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